百年征程波瀾壯闊,百年初心歷久彌新。適逢建黨百年之際,黨建活動越來越豐富,你是否知道企業(yè)黨組織的黨建活動經費列支稅收政策上是如何規(guī)定的呢?是否可以稅前扣除?扣除標準是多少呢?
別著急,
小編帶你一分鐘了解
如何做好黨組織工作經費稅前扣除!
一、哪些費用屬于黨組織工作經費?
(1)開展黨內學習教育,召開黨內會議,開展“兩學一做”學習教育、“三會一課”、主題黨日,培訓黨員、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務工作者,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、資料、音像制品和設備,進行黨內宣傳,攝制黨員電教片;
(2)組織開展創(chuàng)先爭優(yōu)和黨員先鋒崗、黨員責任區(qū)、黨員突擊隊、黨員志愿服務等主題實踐活動;
(3)表彰獎勵先進基層黨組織、優(yōu)秀共產黨員和優(yōu)秀黨務工作者;
(4)黨組織換屆、流動黨員管理、組織關系接轉、黨旗黨徽配備、黨建工作調查研究;
(5)走訪、慰問、補助生活困難黨員和老黨員;
(6)租賃和修繕、維護黨組織活動場所,新建、購買活動設施,研發(fā)和維護黨建工作信息化平臺;
(7)其他與黨的建設直接相關的工作。凡屬黨費使用范圍的,先從留存黨費中開支,不足部分從納入管理費用列支的黨組織工作經費中支出。
二、上述費用都可以扣除嗎?扣除標準是多少?
非公有制企業(yè):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(yè)管理費列支,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%的部分,可以據實在企業(yè)所得稅前扣除。
國有企業(yè)、集體所有制企業(yè):國有企業(yè)包括國有獨資、全資和國有絕對控股、相對控股企業(yè)。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,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%的部分,可以據實在企業(yè)所得稅稅前扣除。年末如有結余,結轉下一年度使用。累計結轉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2%的,當年不再從管理費用中安排。
溫馨提示:準予扣除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必須是已實際發(fā)生的部分,對于賬面已計提但未實際發(fā)生的黨組織工作經費不得在納稅年度內稅前扣除。
三、那申報表如何填寫呢?
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(A類,2017年版)(2020年修訂)
①《A104000 期間費用明細表》第24行次“二十四、黨組織工作經費”處填報會計核算費用科目的具體項目金額。
②《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》第29行次“二、扣除類調整項目:(十六)黨組織工作經費”處填報納稅人根據有關文件,為創(chuàng)新基層黨建工作、建立穩(wěn)定的經費保障制度發(fā)生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及納稅調整情況。
政策依據
《中共中央組織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公有制企業(yè)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》(組通字〔2014〕42號)
《中共中央組織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企業(yè)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》(組通字〔2017〕38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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