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制度及規(guī)范
第148篇
公司內部稽核(內審)管理制度
1.總則
1.1制定目的
通過對本公司品質管理體系的稽核,適時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并采取對策,確保品管體系持續(xù)有效地運行。
1.2適用范圍
本公司品質管理體系各項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工作,均適用本規(guī)章。
1.3權限單位
(1)品管部負責本規(guī)章制定、修改、廢止之起草工作。
(2)總經理負責本規(guī)章制定、修改、廢止之核準。
2.稽核規(guī)定
2.1定義
對各項品質活動與相關結果進行查核,以驗證其與本公司品質管理體系之規(guī)定是否一致,以及規(guī)定是否被正確執(zhí)行,并達到預定之目標,此項查核工作即為品質稽核。
品質稽核分為定期稽核與不定期稽核。
2.2品質稽核種類
2.2.2不定期稽核
(1)品管部主管視需要可指定人員對某項品質活動進行必要之稽核工作。
(2)總經理(或管理者代表)可視需要要求品管部對公司之品質體系作全面的稽核,或對某項品質活動作必要的稽核工作。
2.2.3定期稽核
由品管部于每年12月提出次年度《內部品質稽核計劃》,報總經理(或管理者代表)批準,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稽核。
3.定期稽核規(guī)定
3.1稽核準備
3.1.1稽核人員組成
由品管部提出參加稽核的人員組成情況,經總經理(管理者代表)批準,并由總經理(或管理者代表)委任稽核組組長。稽核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:
(1)熟悉公司品質管理體系各項制度與規(guī)范。
(2)受過相關之訓練([注]ISO9000認證之企業(yè),稽核人員應具有內部審核員的資格)。
(3)口頭、書面表達能力好。
(4)非稽核部門之工作人員。
3.1.2稽核實施計劃
由稽核組組長編制〈稽核實施計劃表〉,經總經理(或管理者代表)批準,并提前一個星期向被稽核部門發(fā)出通知。實施計劃應包括下述內容:
(1)稽核的目的、范圍/部門。
(2)稽核的日期、時間安排。
(3)稽核的依據(jù)、評判準確。
(4)稽核組成員組成狀況。
3.2稽核實施
3.2.1起始會議
稽核組組長視需要,可召集稽核小組成員及被稽核單位代表,舉行起始會議。
會議內容:
(1)稽核實施計劃的再度說明。
(2)被稽核單位的配合狀況。
(3)釋疑。
3.2.2實施稽核
(1)稽核人員通過面談、文件檢查、資料調閱及現(xiàn)場檢查,收集證據(jù),了解稽核項目的客觀狀況。
(2)對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,稽核人員應記錄在《不符合事項報告》中,并經被審核部門負責人確認,以保證不符合事項能夠被理解,有利于糾正措施的采取與實施。
(3)稽核人員應秉持客觀、公正、負責的態(tài)度。
3.2.3結束會議
稽核完畢,由組長召集稽核小組成員及被稽核單位代表,舉行結束會議,必要時總經理(或管理者代表)應列席。結束會議的內容包括:
(1)稽核中的所見所聞。
(2)應予肯定的突出方面。
(3)應予糾正的不足地方。
(4)不符合事項的報告。
(5)釋疑。
3.3稽核結果追蹤
3.3.1報告提出
在稽核工作結束后三天內,稽核組組長負責編制《稽核報告》呈報總經理(或管理者代表)?;藞蟾嬷辽賾ㄒ韵聝热?。
(1)稽核目的、范圍/部門。
(2)稽核小組成員。
(3)稽核日期、時間。
(4)不符合事項的描述。
(5)針對稽核項目,對被稽核部門的工作作出評價。
3.3.2報告發(fā)放
稽核報告應發(fā)放在下列部門:
(1)總經理F(或管理者代表)、品管部經理。
(2)被稽核部門。
(3)不符合事項涉及的部門。
3.3.3追蹤管理
(1)責任部門負責針對《不符合事項報告》提出糾正措施并加以實施。
(2)品管部追蹤糾正措施的執(zhí)行情況及效果確認。
(3)品管部保存稽核產生的記錄、報告等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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