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活動經費管理辦法
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活動經費管理辦法
為規(guī)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活動經費管理,保障代表活動的正常開展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和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》的規(guī)定,我部制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活動經費管理辦法?,F(xiàn)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經費來源
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活動經費來源于國家財政支持、代表個人自愿捐贈、社會贊助等。
二、經費支出
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活動的經費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
(一)代表培訓費用;
(二)代表提案辦理費用;
(三)代表參加國內外考察、交流等活動費用;
(四)代表反映問題、提出建議的費用;
(五)其他與代表活動有關的支出。
三、經費管理
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活動經費實行專款專用,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用途支出。各代表團應當加強對經費的管理,確保經費使用規(guī)范、透明、安全和有效。
四、經費預算
各代表團應當制定代表活動經費預算,并嚴格按照預算范圍、用途和支出方向進行支出。預算應當經過人民代表大會批準,并報我部備案。
五、經費審批
各代表團應當加強對經費的審批和管理,確保經費使用符合規(guī)定。各代表團應當將經費使用情況及時向我部報告,并接受監(jiān)督。
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活動經費管理辦法的制定,旨在加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活動經費的管理,保障代表活動的順利進行,提高代表的素質和能力,促進我國民主政治的發(fā)展。各代表團應當認真遵守相關規(guī)定,加強經費管理,確保經費使用規(guī)范、安全和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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