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(wǎng)北京8月25日電 (記者 趙建華)近年來,各中央部門和單位加快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改革,績效自評工作發(fā)揮了積極作用。但績效目標和指標體系缺乏總體明確的規(guī)范,影響了績效自評質量的提升。財政部近日印發(fā)《中央部門項目支出核心績效目標和指標設置及取值指引(試行)》(下稱《指引》),明確指標設置思路,突出指標設置原則,規(guī)范績效指標類型和設置要求,細化績效指標的具體編制方法。
《指引》要求,各部門各單位編制績效目標時,按照確定項目績效目標、分解細化指標、設置指標值的三個步驟,逐步分解設置績效目標和指標。
《指引》提煉了高度關聯(lián)、重點突出、量化易評三項原則,確??冃繕司幹品弦?guī)范。績效指標包括成本指標、產出指標、效益指標和滿意度指標四類一級指標。原則上每一項目均應設置產出指標和效益指標。工程基建類項目和大型修繕及購置項目等應設置成本指標,并逐步推廣到其他具備條件的項目。
與此同時,《指引》重點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約束:體現(xiàn)強化成本控制的導向,突出對支出成本的全面反映,推動逐步實現(xiàn)對社會生態(tài)類效益指標的量化反映。
在通過“社會效益”和“生態(tài)效益”等指標反映項目支出正外部性的基礎上,《指引》提出,對于具有負外部性的支出項目,還應選取負作用成本指標,體現(xiàn)相關活動對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、社會公眾福利等方面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,以綜合反映項目支出的整體效益,實現(xiàn)對項目效益的科學準確衡量。對于具備條件的社會效益指標和生態(tài)效益指標,應盡可能通過科學合理的方式,在予以貨幣化等量化反映的基礎上,轉列為經濟效益指標,以便于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比較,為下一步績效管理改革奠定基礎。(完)
來源: 中國新聞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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