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科研項目 會議費管理 辦法
為規(guī)范國家科研項目 會議費管理,提高科研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法》和國家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有關規(guī)定,制定如下辦法。
一、適用范圍
本辦法適用于國家科研項目中的會議費管理。
二、會議費的收取
國家科研項目中的會議費,按照項目預算中列支的比例,由項目單位收取。項目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用途和方式,將會議費用于項目中的會議組織、會議服務、資料翻譯等支出。
三、會議費的管理方式
國家科研項目中的會議費,實行單獨預算、單獨列支、單獨審批、單獨結算的方式。項目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程序,將會議費納入項目預算,并在項目結束后,按照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(guī)定,向項目實施地的國家有關部門結算。
四、會議場地和設備的使用
項目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用途和方式,使用會議場地和設備。會議場地和設備的使用,應當符合相關管理規(guī)定,并符合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的相關文件要求。
五、會議費的退還
項目單位在項目結束后,應當嚴格按照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(guī)定,將會議費結余退還給客戶。會議費不足部分,項目單位應當予以補足。
六、其他規(guī)定
國家科研項目中的會議費,應當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用途和方式管理。項目單位應當加強對會議費的使用情況的監(jiān)督,確保資金使用得當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。
國家科研項目 會議費管理 辦法是規(guī)范國家科研項目會議費管理的重要舉措,有助于提高科研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,促進科學技術進步。項目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程序,管理好會議費,確保資金有效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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